【行业热点】2起驾驶报废车上路 被查!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4-21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德令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利用公安交管缉查布控系统精准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成功查获2起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2年04月18日11时15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发出预警后,我大队立即派出警力将涉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查获,经核查:青A8477H号“金杯”牌轻型栏板货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我大队对违法人桑某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将车辆暂扣。

2022年04月19日15时30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发出预警后,我大队立即派出警力将涉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查获。经核查:青H99668号“红旗”牌小型轿车逾期末检验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白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我大队对该违法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将车辆暂扣。

目前,2起违法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交警提醒:

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性能大大降低,安全隐患大,严重威胁着驾驶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整治报废车上路行驶,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请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主动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腾讯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行业热点】宜昌城区已清理160余台“僵尸车”交警提醒:报废车处置不及时隐患多

下一篇:“北京华燚云瑞科技”入选《崛起中国》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