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热点】只要我不说就无人知?人车俱获!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4-26

只要我不说

就没人知道我的车“有问题”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

那就大错特错了!

4月18日下午,在津涞公路与赛达大道交口以西150米处值勤的西青交警支队张家窝大队交警接到信息推送,一辆蓝色小客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正违法上路行驶。经布控,17时20分许,交警将嫌疑车辆查处。

无独有偶,当天18时11分许,在辛口大道与武静线交口以北50米处值勤的交警也接到推送信息,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经过布控拦截,交警很快将违法车辆查获。

 

交警依法对二人分别予以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同时车辆被依法强制收缴。

精准定位、精准打击

自欺欺人从来都是无用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违法上路定会被依法查处

报废车存在安全隐患

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套牌、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

 

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

除此之外

车辆逾期未报废、违规操作

不光将面临罚款,强制报废

还可能被吊销驾驶证

驾驶报废车上路,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各位驾驶人

千万不要觉得自己的车子还能开

就跟“报废”二字离得很远

车辆“到期”该报废的得报废

切莫心存侥幸,妄图以身试法

(来源:天津交警 原标题:只要我不说就无人知?人车俱获!)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行业热点】甘肃张掖一女子驾驶报废车上路?结果......

下一篇:【行业热点】澄海交警深入这个小区整治“报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