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热点】玉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化“小长假”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开展报废车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5-09

“五一小长假”期间,玉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重点交通违法及“微治理”整治行动,积极组织警力开展报废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结合报废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规律和特点,根据车辆信息分析,采取见人、见车、建档的方式展开,同时认真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警力在辖区国、省道、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设置执勤点,采取设置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报废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执勤民辅警向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详细讲解报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办理报废手续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教育乘客不乘坐问题车出行,倡导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文明出行,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维护者,共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玉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温馨提示:

1.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报废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在行驶过程中极易出现故障,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2.车辆一旦逾期未检验或强制报废等,即被交管部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有针对性的分析、比对、报警;发现该车上路的,缉查布控系统将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精准拦截,请广大驾驶人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一旦被查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4.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来源: 玉树交警)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行业热点】新田县开展小车、摩托车违规停放和“僵尸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下一篇:【行业热点】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报废货车上路被查 监督销毁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