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热点】山东省菏泽一男子无证驾驶还开报废车

来源:艾特大象        2021-12-03

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威胁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对无证驾驶都是“零容忍”就是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人心存侥幸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还贸然开车上路,更有甚者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真是让人胆战心惊

 

近日,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有一辆车牌号为沪C5***0的灰色小轿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但是每天早上5时许都会经过湖西路、舜师路、白云路等路段。民警根据这辆车的行驶轨迹,加强途径路段的巡查力度,11月14日5时许,巡查民警在白云路与向阳路路口附近发现了这辆报废车,随即对其进行查处。

经调查,这辆车的驾驶人名叫孙某轩,单县莱河镇人,曾拥有C3驾驶证,已注销。孙某轩驾驶的这辆车是其儿子的朋友停在他家的,因为长时间没有去进行车辆检验,达到了报废标准。孙某轩家里开了家饭店,每天早上要去市场买菜,他认为每天去的很早,交警还没有上班,就每天驾驶这辆报废车前往市场,买完菜后就停在家里。孙某轩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被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众所周知

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是不准上路行驶的

那么

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您知道吗?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会为规避执法检查而做出超速、“闯红灯”、超员等违法行为,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以及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报废车上路的危害!安全隐患大!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法律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菏泽交警提醒

驾车摒弃陋习

遵守交规

安全驾驶

文明出行

让我们携手营造

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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