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热点】内蒙一男子醉驾+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报废车 还有勇气上路行驶?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4-11

 

依法驾车、规范出行

对自己、对社会有益无害

但是依然有少数人

因为各种原因

不遵守交通法规,铤而走险

近日,赤峰一司机

因多项违法行为而被查获

 

案件回顾

2022年4月2日,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正在S206线喀喇沁旗牛家营子街里巡逻执勤时,碰巧一辆号牌为蒙DPW2XX号的普通两轮摩托车沿着S206线由东向西驶来。当看到路口有交警执勤,摩托车在路边猛地一停,便不再向前行驶。执勤民警一看不对头,立马上前询问。

结果民警刚上前就闻到好大的酒气,正当执勤民警要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某进行进一步问询和调查时,王某某却耍起了赖皮,拒不配合民警进行调查,言语不清,不肯说话,民警没有办法,只能先将王某某带回大队并进行劝说与调查,最后在民警的多次劝说下,才得以对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哪知道当民警要求王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只见他神色慌张、支支吾吾,半天都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于是通过大数据平台对其身份及驾驶证进行核查,随后查询得知驾驶人王某某确有驾驶证,但是为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的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而且更令民警吃惊的是,通过查询该车辆信息,显示该车早已达到报废标准,根本不能上路行驶,属于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严重违法行为。民警已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依法进行处罚,并进行了教育,王某某也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警提示

不论是酒驾醉驾、准驾车型不符还是驾驶报废车,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有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严重的生命安全的威胁,所以请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摒弃交通陋习,杜绝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安全出行,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携手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

(来源:内蒙古交警 原标题:醉驾+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报废车 还有勇气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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