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热点】报废车上路查你没商量!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4-12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省交通综合执法二支队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统计情况:

4月8日出动执法人员250人次、执法车61辆次,检查车辆956辆次,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4辆、查处网约车13辆、查处其它违法车辆4辆。

自3月7日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28人次、执法车辆1590辆次,检查车辆17352辆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89辆、查处网约车390辆、查处其它违法车辆92辆。

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能上路

这是每个驾驶人,都耳熟于心的事情

然而,总有一些驾驶人

罔顾道路交通安全

为了一己私利

心存侥幸使用报废车辆

对于这种行驶在道路上的“定时炸弹”

交警蜀黍见建一个拆一个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非法违法专项行动要求,及时排除路面安全隐患,把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城市交通警察一大队切实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并连续查获2起驾驶报废汽车上路的典型违法行为。

 

案例1

2022年3月31日,城市交通警察一大队在巷口镇灵鼎山殡仪馆路口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贵C8***1车牌号的轻型厢式货车逾期未检验、且未购置交强险,经核实,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经查,该车为轻型皮卡货车,后改装为殡葬礼炮车,行驶区域集中在海龙及金鼎山一带,驾驶人为谋求更多经济利益,驾车上路。

 

案例2

2022年4月3日16时01分,城市交通警察一大队指挥中心在开展视频巡控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贵C****6的小型轿车达到报废标准,正由洗马路驶入老城区域,随即指令执勤民警进行查控,于14时13分,将该车拦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涉及的2台报废车均已按照规定进行查扣,涉及的驾驶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遵义交警提示

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使用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大大降低,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如果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因报废车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出事将无力赔偿,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驾驶、搭乘“病车”上路。

(来源:遵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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