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祁阳巨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艾特大象        近期发布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祁阳巨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6日我局对祁阳巨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 告 期: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2日(7日)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评股(龙山公园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祁阳巨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资源化利用项目

文 号: 祁环评〔2021〕10号

发文时间: 2021年4月26日

批 文:

 

祁环评〔2021〕10号

 

关于祁阳巨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报废汽车回收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祁阳巨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的《祁阳巨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祁阳巨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祁阳县茅竹镇大岭村一组。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5万元),占地面积10001.93m2,建筑面积3000 m2,主要建设内容:报废车辆存放区、拆解区、贮存区、污染控制区以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回收、拆解一般性质使用的报废车辆,年拆解规模为5000辆。

根据环评报告分析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建设事故应急池,避免因安全问题引发次生环境问题。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95)的规定,设置国家生态环境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具体选址及建设方案需符合国土、规划、商务部门的要求。应严格限制项目厂址周边土地使用性质,对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在厂界周边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排放要求,用于厂区和周边绿植浇灌。工程设计应强化对厂区地面硬化,拆解区、贮存区须进行硬化和防渗处理,并配套建设截流设施,防止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地下水)产生污染。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避免“跑、冒、滴、漏”。 注意做好车间通风换气,杜绝风险事故。对拆解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各类设施设备、车辆作业时间。确保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拆解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回收利用或委托相关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6、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绿化,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及工艺布置,合理配置拆解区、贮存区、生活区。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报废汽车停放场设置雨棚,禁止露天停(堆)放。

7、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科学布设预警设施、事故应急设施(泄漏截流设施、风险事故池等),配套拦污、切换等处理设施,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建立严格的操作制度,通过岗前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

8、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项目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防止因环保诉求而引发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三、若发现本项目有不实承诺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重大质量问题,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项目应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设项目在建成实际排污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建设项目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或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依法重新报批。

七、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监察茅竹中队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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