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一男子驾驶报废车 四年才取回的驾驶证“废”了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7-26

2022年7月23日上午9点36分许,一辆灰色小型面包车驶入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勐中队查缉点,在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很眼熟,一番交流后,民警想起这位驾驶人是谁了!

 

原来,该驾驶人莫某已年近六十,其于2019年3月1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龙陵交警查获,并被龙陵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当时持有的“A2”类机动车驾驶证被记12分。因机动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根据相关规定,莫某将参加为期7日的“满分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在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回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莫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还将被降级。因莫某没有文化基础,理论学习异常艰难,前前后后用了四年时间,前往保山市进行十余次考试,在今年5月,才将被降级为“B1B2”的机动车驾驶证恢复使用。没想到异常艰难恢复的驾驶证,又将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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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详细核查发现,莫某驾驶的云SU3***号小型面包车状态为:事故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系一辆携带“重病”的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对莫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龙陵交警大队将收缴莫某所驾驶云SU3***号小型面包车,并且莫某面临罚款1000元-2000元的处罚,其持有的“B1B2”类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吊销。听到如此严厉的处罚,莫某现场后悔不已,自己辛苦花费四年时间,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刚恢复使用两个月的驾驶证,将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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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也替莫某感到惋惜,四年前饮酒驾驶被处罚认识至今,莫某虽然不知道处理民警的姓名,可是双方互留电话号码,期间双方通了几十个电话,民警一直鼓励莫某好好考试,解答莫某驾考方面不清楚的相关问题。不曾想,辛苦恢复的驾驶证,今日却又在民警面前面临吊销。目前,达到报废标准的云SU3***号小型面包车已被龙陵公安机关依法收缴,莫某现持有的“B1B2”类机动车驾驶证也将依法进行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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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交警提示:

汽车有规定的使用年限及使用合格标准,驾驶报废车不仅危险,而且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请及时对其进行销毁处理。

 

来源:保山交警

原标题:驾驶报废车,他四年才取回的驾驶证“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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