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罚没报废车辆拍卖公告

来源:艾特大象        近期发布

交巡警罚没报废车辆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委托,我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14:30对下列标的在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开标室进行现场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逾期未接受处置的违法报废车辆(含交通事故车辆在内)共计375辆(其中:小型汽车26辆、三轮摩托车22辆、两轮摩托车303辆、两轮踏板车24辆),整体拍卖保留价:14.073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在2021年5月12日14:00---14:30现场刷卡缴纳;竞买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竞买人应于2021年5月12日14:00---14:30凭保证金缴纳凭据和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记录的法人单位,由被授权人携带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原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含报废汽车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停放地(机械物流园停车场、分水公巡大队院内、天城公巡大队停车场、余家公巡大队停车场、百安坝停车场、走马镇政府、“多勤联动”滞留车辆停车场、金龙停车场等)现场进行展示。

五、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拍卖保留价应价,否则视为违约,该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者,保证金转作拍卖成交价款。

六、竞买人竞得该标的后,两日内必须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并于两日内另行按成交价款的5%支付佣金给拍卖人,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在标的存放地按标的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在7日内将以上标的统一集中运送至万州的存放场地(由买受人自己负责提供,费用自负),在委托人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对标的进行现场拆卸交接后才能运走。买受人在接受拍卖标的7日内将拍卖标的全部搬离现场,否则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日向买受人收取停车费。

八、标的交接时实际数量与拍卖数量在正负10辆内,委托人与拍卖人对买受人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与拍卖佣金不实行多退少补。

九、买受人购得拍卖标的后只能肢解拆解,不能过户买卖再作使用。

十、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竞买协议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58242828 向老师

 

重庆市公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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