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一男子酒后驾驶报废车被当场查获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8-15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叮嘱了无数遍的话,却还有人不听,不但酒后驾驶,竟开的还是报废车!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夏季道路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对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违法行为和重点道路进行集中整治,持续保持严查严管违法行为力度。7月21日16时01分许,松山交管大队大庙中队民警在老大线20KM+500M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栏板低速货车,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期间,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很大的酒气,经现场检测,驾驶人邢某某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邢某某称中午在家喝了啤酒,觉得没什么问题,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经核查蒙DDB0**号栏板低速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邢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处15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扣留机动车,处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来源:赤峰驾驶人

原标题:赤峰一男子酒后驾驶报废车 被当场查获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公安交警展开报废车辆清理行动

下一篇: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交警耐心劝导非法载客八旬老人报废车辆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