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开展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9-06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科经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汉阳区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省经信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实施细则》(鄂经信装备〔2022〕70号)、市经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武汉市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武经信汽车〔2022〕9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汉阳区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为牵头单位,专班成员有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交通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各自行政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具体分工为∶区科经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申请及保障;区商务局负责收集经销商所在街道报送的补贴申请资料,审查新车购车合同等有关材料;区税务局负责审查销售统一发票等有关资料;区交通大队负责审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牌照等有关材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经销商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二、补贴范围和方式
(一)补贴范围。补贴期限内,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武汉号牌旧车,同时在市内购买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武汉号牌旧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7 年1月1日之前,且2022年6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二)补贴方式。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到汉阳区范围内的厂家授权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个人消费者在市内上牌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提交申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的申请材料。经销商收取资料审核确认后,开具申报资料收集确认函(附件4),在10天内先行将财政补贴资金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集中申报补贴资金。汉阳辖区内具体经销商名单由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发布(附件5)
三、补贴期限和标准
(一)补贴期限。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消费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资料,提交日期最晚须在2023 年1月31日前,经销商垫付补贴日期最晚须在2023年2月10 日前。
(二)补贴标准。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1、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3000元/辆,补贴资金由省、市、区财政分别负担50%、25%和25%。
2、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5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2000元/辆,补贴资金由省、市、区财政分别负担50%、25%和25%。
四、资金申报
(一)申报主体。经销商作为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负责开展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受理单位。各经销商所在街道每周受理补贴申请资料,汉阳区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每月对上报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会商,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信息。
(三)申报时间。政策到期后发布通知,启动财政补贴资金集中申报工作。在集中申报补贴资金之前,经销商应做好申报车辆的报备工作,每周向所在街道报送补贴申请资料,各有关街道每月向区商务局报送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明细表(附件3)。
(四)资金预拨。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减轻经销商垫付补贴资金压力,区财政局分别在2022年6月-12月每月月底,根据工作专班审核报送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信息,将区级承担的25%的补贴资金预拨给经销商,在最终清算时予以多退少补。
(五)申报材料。在集中申报时,经销商应及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及电子版,包括五个相关材料∶关于申请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的报告(附件1)、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申报车辆汇总表(附件2)、2022 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申报车辆信息表(附件3)、消费者购车时享受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证明(包括转账到消费者个人账户的银行凭证和申报资料收集确认函)、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时提供的主要资料复印件。
五、资金审核和下达
(一)申报资料审核。区商务局集中受理经销商提交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后,每月定期会同汉阳区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审查经销商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分别在审核表(附件6)上盖章确认。
(二)申报资料审计。联合审查完成后,区科经局组织开展第三方审计,审计结果在汉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申报信息汇总。区科经局会同区财政局将公示无异议的以旧换新补贴申报车辆信息上报区政府审批后,汇总行文报市经信局。
(四)补贴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收到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省市承担的75%部分补贴资金,配齐区级财政承担的25%补贴资金后,由区科经局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清算给经销商。
六、监督管理
个人消费者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经查实的个人消费者或串通他人及经销商等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个人身份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新车购车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
(三)本通知由涉及的相关部门对有关条款进行解释。
附件∶
1、关于申请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的报告
2、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申报车辆汇总表
3、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申报车辆信息表
4、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申报资料收集确认函
5、湖北省2022年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经销商名单(汉阳区)
6、汉阳区2022年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申请资料审核表
汉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汉阳区商务局
汉阳区财政局
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
关于申请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的报告
________________:
按照《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实施细则》要求,我公司202___年___月___日—202___年___月___日在湖北销售且符合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车辆共计___辆(其中∶燃油车____辆,新能源车____辆),共申请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_____万元。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提供的申报资料及附件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本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报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来源:汉阳区科经局
原标题:关于做好汉阳区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