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交警查处报废车辆上路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9-13
驾驶报废车上路犹如驾驶“移动炸弹”,威胁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但是依然有人心存侥幸,明知驾驶报废车是违法行为,还贸然开车上路,真是让人胆战心惊。
前提要闻
2022年9月11日22时29分,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路检路查时,查处1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在英吉沙县色提力路执勤点开展例行路查时,发现一辆疑似已达报废标准车辆,民警遂上前查看。
经现场检查并结合驾驶人及机动车网上信息查询,车牌为“苏E0Z**9”的一辆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经询问,驾驶人对自己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驾驶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现场向驾驶人普及了车辆达到报废期不能上路的相关法律知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新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依法对这该驾驶人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驾驶报废车的危害
车辆隐患重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污染重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矛盾纠纷多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驾驶人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引发矛盾纠纷。
英吉沙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身、家人及他人的安全报废车辆“驶”不得。
来源:英吉沙交警
原标题:百日行动丨 “胆儿肥”司机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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