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孝昌交警查获一辆报废车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9-16

9月14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陡山分队查获一辆报废车。

 

 

9时40分,陡山分队民警在107国道执法服务站路段开展交通整治时,一辆号牌为鄂KA2**1的起亚牌小型普通客车从孝感由南往北向孝昌方向驶来,执勤民警示意该车停下进行例检,查看了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前玻璃未粘贴任何年检、保险等标志标识,怀疑该车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隧将驾驶员江某带到执法服务站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江某(男,36岁,陡山乡人,持B2证)所驾驶的车辆多条违法未处理、多年逾期未检验和达到报废标准,不允许上路行驶。随即,民警对江某进行普法教育,讲述报废车上路存在的危害性,并将该车暂扣至陡山分队。

 

目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江某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且将对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民警提醒

 

车辆到达报废标准后,刹车、转向、线路等各种机件老化,一旦上路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随时威胁着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普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孝昌交警

原标题:【百日行动】孝昌交警查获一辆报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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