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交警现场清除报废车辆!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9-22
为深入推进“百日行动”,结合“减量控大”工作,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辖区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仍未报废的情况,通过上门走访排查、逐车摸底、电话联系等方式强力推进报废车辆隐患清零工作。

9月15日,孟石岭中队民警现场监督解体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三无三轮低速货车。期间民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车辆信息认真核对,并现场监督报废车辆解体工作,确保报废车辆的零配件不会再用于拼装汽车,防止这些报废车辆的零配件流入社会市场,着力将车辆报废监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从源头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什么是报废车?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安全隐患大: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性能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环境污染大:报废车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
侵权行为多: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车肇事无保障: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警方提醒
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千万不能图便宜购置报废车辆。当自驾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来源:岚皋交警大队
原标题:岚皋交警 现场清除报废车辆!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