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注册登记达到强制报废期摩托车办理灭失注销登记的通告
来源:艾特大象 2022-10-09
为深入开展“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喜迎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注册登记在大理市达到强制报废期摩托车办理灭失注销登记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大理市已注册登记的正三轮摩托车满12 年(含)以上,其他摩托车满13年(含)以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灭失或已解体报废的摩托车(盗抢及涉案车辆除外)。
二、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逾期未检,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影响车驾管理业务的办理。
三、办理时限2022年10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四、办理途径摩托车所有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大理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下关中队、经开区中队、太和中队、古城中队、海西中队、双廊中队、凤仪中队窗口或大理市各乡镇邮政部门“警邮合作”服务窗口办理申请灭失注销登记业务。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5日
来源:乐行微大理
原标题: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注册登记达到强制报废期摩托车办理灭失注销登记的通告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