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交警查处无证驾驶报废车
来源:艾特大象 2022-10-24
报废车上路犹如“移动炸弹”,威胁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但是,依然有人心存侥幸,明知是违法行为,还贸然开车上路,更有甚者,报废车+无证驾驶上路,再看后车厢人头攒动,真是让人胆战心惊。
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坚决遏制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县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20日,依法查纠一起无证驾驶报废农用三轮车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7时30分许,烟店中队民警巡逻途中,行至烟店镇东环路与烟潘路交叉路口时,发现前方一辆破旧的农用三轮车,后车厢内坐满了人,简直要把车厢挤爆了,看起来十分危险。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除了驾驶室内一名驾驶员和一名乘客外,这辆老旧的农用车后车厢上还满满的挤着13人。经询问,驾驶员耿某和搭载的14名乘客一起在附近工地打工,为了方便,大家一块乘坐这辆无任何安全设施的农用车上下班。


经进一步检查,该车竟然还是辆报废车,且驾驶人耿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真是隐患重重,幸亏发现及时,消除了一起严重交通隐患,否则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他们农用车载人和报废车上路的严重危害及后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队依法对该报废农用车强制收缴予以报废、并对驾驶人耿某处以1550元罚款。

什么是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已达到使用年限;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安全隐患大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侵权行为多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车肇事无保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来源:聊城交警
原标题:无证驾驶报废车,硬挤15人,聊城交警查你没商量!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