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2年1-10月华中、西南、华南地区报废车补贴政策一览

来源:艾特大象        2022-11-09

 

近些年来,我国汽车产业蓬勃发展,而2007—2015年是我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汽车产品开始普及到人们生活中的第一个阶段。如今,这一批汽车逐渐进入“暮年”,不少车辆到了需要报废的阶段。有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机动车报废总量已达到1800万量,2022年有望突破2000万量。

 

为了促进汽车消费,鼓励老旧机动车淘汰,国家多部门出台政策,支持二手车交易及老旧机动车报废补贴工作。

 

2022年7月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艾特大象作为专业的报废车回收服务平台,努力做好为资质企业和车主服务的同时,也根据近期各地出台的报废补贴及促汽车消费等相关政策,汇总整理了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等七大地区报废车补贴政策,供报废车回收拆解产业链相关企业及广大车主参考。

 

华中地区

 

湖北省

 

咸宁市

 

8月5日,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七部门发布《咸宁市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指出:

 

补贴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日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逾期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黄冈市

 

湖北省黄冈市经信局、市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黄冈市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和实施细则。

 

《通知》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期限内,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黄冈市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可申请补贴。

 

补贴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补贴标准为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1辆车的补贴。

 

武汉市

 

    7月27日,武汉市汉阳区科经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汉阳区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汉阳区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范围、方式及补贴期限、标准等事项。

 

 

其中提出:

 

补贴期限: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

 

补贴标准:报废旧车的车主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3000元/辆,补贴资金由省、市、区财政分别负担50%、25%和25%。转出旧车的车主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5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2000元/辆,补贴资金由省、市、区财政分别负担50%、25%和25%。

 

西南地区

 

四川省

 

8月18日,四川省商务厅发布《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其中提出:

 

按规定执行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持续深入开展汽车(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并办好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四川站)活动。

 

促进二手车流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培育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产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重新完成资质认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同时,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

 

贵州省

 

8月17日,贵州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贵州省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印发《贵州省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其中提出:

 

力争2022年下半年拉动汽车消费400亿元(贵阳市140亿元,遵义市82亿元,六盘水市24亿元,安顺市20亿元,毕节市30亿元,铜仁市25亿元,黔南州28亿元,黔东南州23亿元,黔西南州28亿元),支撑2022年全年限上汽车消费品零售额保持正增长,力争“十四五”期间汽车消费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时,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严禁黄标车(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转入贵州外,允许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退出,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

 

重庆市

 

8月24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市商务委等二十一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期加快推动重庆市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

 

 

《通知》提出,各区县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通知》明确,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对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重新完成资质认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

 

云南

 

9月23日,云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印发《云南省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细则》

 

 

其中提出:

 

支持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允许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

 

鼓励淘汰旧车更换新车。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销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汽车以旧换新等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应按要求重新完成资质认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重新完成资质认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

 

华南地区

 

海南省

 

8月2日,海南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在海南省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报废其名下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还须同时满足一定条件。

 

《通知》指出,满足淘汰老旧汽车奖励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

 

海南省

 

7月20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老旧柴油车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

 

 

《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目标任务:

 

自2023年起,用3年时间,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禁行等疏堵结合措施,促进全省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对11455辆提前淘汰的老旧柴油车进行补贴。2024-2025年,各市县根据保有量及2023年淘汰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补贴,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车进程,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老旧柴油车。

 

五指山市

 

7月22日,五指山市政府办印发《五指山市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其中提出:

 

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对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包含奖励对象前三项车型和用途)分档给予综合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5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

 

鼓励淘汰老旧汽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五指山市注册登记后,报废其名下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可申领0.4万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山东省昌邑市:开展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机报废更新奖补工作

下一篇:广东省连州市发布《连州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奖补报废”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