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交警现场监销解体407辆报废车辆

来源:艾特大象        2023-10-10

 

为认真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平安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9月27日上午,湖北省黄冈市交警在团风天明报废厂现场依法对行动以来查处和收缴的407台报废车辆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销毁行动中,执勤民警对每一辆销毁的报废机动车进行认真核查和确认车辆信息,对销毁的车辆一一拍照,并逐一登记造册,确保报废机动车销毁程序规范、不出问题、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及重新又回流社会的后患。随着叉车的轰鸣和切割机的施工作业,一辆辆报废的车辆陆续被销毁解体。团风交警集中销毁了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报废两轮电动车、摩托车380辆,三轮“麻木车”27辆。

 

 

下一步,团风交警将持续强化报废车辆的管控力度和整治力度,对查获的报废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压降“带病”车辆上路行驶的风险,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警方提醒

 

三轮摩托车俗称“麻木车”,因上下车装卸货物方便、乘坐方便,进入出租车行业成本较低,深得普通消费人群及麻木车驾驶人的欢迎。但也因其安全技术性能低,防护装置差,赔偿能力低,加之驾驶者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低,导致近几年“麻木车”事故率居高不下,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请广大市民朋友选择乘坐合法营运、手续齐全、保险齐备的出租汽车和公共汽车,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从而维护您和家人的安全。

 

来源:黄冈交警

原标题:「夏季行动」团风交警现场监销解体407辆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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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E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摩托车的报废标准: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如果您的车辆即将报废,或是自愿做报废处理,也可以登录“艾特大象收车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报废”,工作人员将以最快的速度为您匹配优质的报废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进行合法合规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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