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市:交警查处一男子无证酒驾报废车上路
来源:艾特大象 2023-11-20
既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为何还敢上路行驶,这样做不仅危险而且违法。
案 例
2023年11月3日7时59分许,甘肃省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古城路执勤时,违法行为人潘某林持“D”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甘 F72842 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肃孟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古城路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做出处罚。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除此以外,驾驶报废车上路一旦发生故障,或涉嫌其他违法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非常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事故。
易产生交通违法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司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
无论是使用年限过长还是因发生水泡等导致的车辆报废,都会对驾驶人本身存在严重威胁。
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丨酒泉公安 : 驾驶“报废车”上路 罚款+吊销驾驶证!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小E提醒:
驾驶“病车”上路风险极大请大家定期检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尽快报废, 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如果您的车辆即将报废,或是自愿做报废处理,也可以登录“艾特大象收车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报废”,工作人员将以最快的速度为您匹配优质的报废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进行合法合规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