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总】浙江省印发《舟山市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亳州市、马鞍山市先后发布老旧柴油车报废补贴通知
来源:艾特大象 2023-12-06
浙江省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舟山市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点关注:
(1)补助政策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予补助。
(2)申领人需同步承诺,成功申领补助后在舟山市内不再购置、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叉车。
(3)申领补助老旧柴油叉车的报废地应在舟山市区域范围内,即拆解、报废、新能源购置须在本市内。
(4)单独购置新能源叉车的不予补助;事故导致直接报废的不纳入受补范围。

安徽省亳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

重点关注:
(1)补贴范围: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提前淘汰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实车在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报废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兑现财政补贴。
(2)补贴条件: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含),在本市公安部门登记在册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且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具体强制报废规定详见《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令)。
亳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安徽省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马鞍山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

重点关注:
(1)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含),车辆在2025年前淘汰且符合条件的,注册登记地在市本级的且持有道路运输证;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符合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定义:即市本级公安部门登记在册并持有道路运输证的,强制报废期限在 2024年10月1号以后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
(4)车辆实际报废时间(车管部门出具证明的时间)在2023年10月1号至 2024年12月底期间;
(5)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具体强制报废规定详见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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