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交警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来源:艾特大象 2023-12-29
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但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置自己与他人的安危于不顾。近日,河北省保定市公安交警就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成功消除了安全隐患。
保定公安交警清苑大队在保衡线20公里500米处执勤时,拦截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经核查,该轻型普通货车车辆状态已达到报废标准。

经询问,驾驶人曹某某在明知此车已经报废的情况下,依然心存侥幸,把安全抛之脑后,驾驶报废车辆在路上行驶,其对自己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交警随即将驾驶人曹某某带至中队,向其普及了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危害,并对其进行了现场教育,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曹某某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机动车的处罚。

什么是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01 安全隐患大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
02 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03 违法行为多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04 车辆肇事无保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来源:保定交警
原标题:报废车辆万万“驶”不得 | 冬季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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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E提醒: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性能大大降低,各机件随时有“罢工”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驾乘人员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法律明令禁止继续使用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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