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总】浙江省温州市发布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

来源:艾特大象        2024-01-11

浙江省温州市区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

 

 

重点关注:

 

明确市区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及时限、申请补助工作流程。

 

补助:2023年4月3日(不含)前车辆注册登记地在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且2024年1月1日起办理报废手续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除国有企业)的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

 

不予补助情形:转出温州市的,或2023年4月3日 (含)起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 外转入的,或自行拆解报废、超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报废时间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2025年12月31日 (含)前达到强制报废条件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

 

实施时间:该补助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在市区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实施。

 

根据辖区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进度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可提前终止或延续本轮淘汰补助工作。

 

小E提醒:

 

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应主动交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切勿继续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如果您的车辆即将报废,或是自愿做报废处理,也可以登录“艾特大象收车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报废”,工作人员将以最快的速度为您匹配优质的报废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进行合法合规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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