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警依法查处一男子驾驶报废车上路
来源:艾特大象 2024-03-08
近期,智慧公安交管系统向公安交管部门推送信息显示,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小客车上路行驶,且经常于交通早高峰时段出现在河东区昆仑路沿线。
通过精准布控,2月22日7时30分许,天津河东支队执勤交警在昆仑路依法将该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违法驾驶人将被予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法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需要重新通过摇号或竞拍方式获得指标。
来源:天津交警
原标题:智慧交管助力 报废车上路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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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E提醒: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稳定性、安全性极低,上路行驶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冰雪恶劣天气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车辆如已达报废标准,车主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或犯起拖延症,应尽快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为了自身、家人及他人的安全,报废车辆“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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