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总】上海发布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青海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方案最高补贴3.6万元
来源:艾特大象 2024-04-18
上海市商务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点关注:
01、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名下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沪牌燃油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本人名下未作为“旧车”申请过本市相关车辆置换补贴政策。
02、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沪牌旧车,报废日期应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个人用户转让名下沪牌旧车的,转让日期应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03、个人用户购买新车,须符合国六b的排放标准,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青海省西宁市2024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第一批鼓励淘汰工作方案 最高可享3.6万元补贴

重点关注:
2024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第一批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业务受理期限为:自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受理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我市行政区域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30日,受理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逾期不再受理。
我市2024 年老旧车辆 (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的,按照柴油货车车型分别给予不同补贴,具体标准为:
(一)重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 36000 元;
(二)中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 22000 元;
(三)轻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 9000 元。
(四)车型说明:
1.重型:专指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栏板货车、重型仓栅式货车、重型厢式货车、重型自卸货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重型罐式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大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2.中型:专指中型栏板货车、中型自卸货车、中型厢式货车、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中型仓栅式货车;
3.轻型:专指轻型厢式货车、轻型栏板货车、轻型自卸货车、轻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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