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总】湖北省、广东省相继印发报废补贴通知

来源:艾特大象        2024-05-20

湖北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点关注:

 

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 1 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 7000 元。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 1辆旧车限补贴其所购买并注册登记的 1 辆新车。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广东省广州市关于申报2024年汽车报废和置换购新车相关补贴操作指引

 

 

重点关注:

 

本次活动使用财政资金补贴,鼓励消费者将老旧汽车通过报废和置换方式更新为新车,促进我市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达到优化汽车产业结构,推动汽车产业的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二)以旧换新定义

 

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老旧小客车通过“旧车报废”或者“旧车置换”等方式更新为小客车新车。

 

“旧车报废换新”具体实施要求以国家政策为准,具体请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申请补贴。

 

(三)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补贴标准

 

根据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含税价为准,分三档进行补贴: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

 

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辆,燃油车补贴7000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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