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暨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行动
来源:南京市商务局 2024-12-12
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暨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行动的通知
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建设和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南京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省商务厅等7部门统筹安排,决定在全省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暨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行动,现将《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暨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行动》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资质企业监管。具有回收报废企业的区(园区)要指导辖区内资质企业认真开展好自查整改,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重点检查资质企业是否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互不干涉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作业,确保隐患排查见底,问题闭环整改。
二是开展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打击辖区内非法回收和非法拆解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汽车维修站、二手车市场等重点区域,严查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倒卖拼装车,违规使用未经再制造的五大总成等行为,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市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行业企业守法经营意识,督促相关企业禁止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等行为,发现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园区)有关部门要通过行业协会、政府网站、网络平台、深入企业、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将报废机动车交由资质企业处置,鼓励二手车、汽车维修经营者向资质企业提供报废车源信息。注重指导,增强资质企业法律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引导资质企业开展精细化拆解,向再制造、再利用方向转型升级,提升盈利能力。
请各板块于2025年1月3日前,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暨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商务局。
附件: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暨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行动
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