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选2025年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发放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2025-01-14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做好2025年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发放工作,省商务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选2025年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发放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需求

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定1家企业(或单位,以下统称企业)作为服务机构,承接2025年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发放工作。服务时限为签订合作协议至该年度补贴工作结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补贴发放。入选企业,根据省商务厅分批提供的补贴资金和补贴发放名单,在要求的时限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个人银行账户。对补贴发放失败的,及时联系消费者处理并重新发放直至发放成功。

(二)政策宣传。入选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和渠道,对2025年国家和云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三)热线服务。入选企业,设置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和现场咨询点,及时回应解答消费者补贴发放有关咨询、投诉。

 

二、征选条件

(一)企业的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能够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具备有效期内的《金融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与政府部门合作发放个人资金项目,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提供书面承诺)。

(二)企业应同时具备的服务条件

1.有相关业务经验。近3年内有承接政府部门类似资金发放至个人的业务经验(提供本机构不少于2个承接类似资金发放案例简要情况)。

2.能够提供资金发放服务。能够提供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和资金结算服务。能够根据补贴发放名单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账户(包括跨行支付),确保补贴发放精准、便捷、安全,并及时准确反馈补贴发放结果。

3.有较强技术服务能力。能够为补贴发放成功者、失败者进行短信和电话提醒。能够为补贴发放失败者提供网络平台或程序,让其方便快捷更新领取补贴的银行账号信息,以便补贴及时发放及查看发放进度。

4.具有服务响应保障能力。在昆明市设有服务网点和配备稳定的服务团队,有成熟的客诉处理机制,设置本地电话服务热线受理咨询投诉。咨询投诉问题及时响应并快速妥善处理,问题有效解决率达到95%以上。

5.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因企业发放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企业有相应承担能力。

6.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管。能够规范设置补贴发放工作台账,及时动态提供补贴资金发放数据和分析报告,服务结束提供工作总结和资金清算报告。能够接受监管,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进行补贴发放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征选程序

(一)云南省商务厅发布征选通知。

(二)有服务意愿的企业提交书面报名资料。

(三)云南省商务厅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公开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择优确定服务企业名单并公示。报名企业少于3个时,也可组织专家评审。

(四)云南省商务厅与入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四、征选报名

本次征选服务机构不接受联合体。请有意愿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总体策划、实施计划、系统设计、平台演示、服务团队、资金发放、应急预案等)并附符合征选条件有关承诺书和证明资料,形成申报资料(A4版面装订成册,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申报。

申报企业应于2025年1月22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3份)报送至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PDF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接受报名。如有疑问欢迎现场及电话咨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75号云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崔老师、季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09724

电子邮箱:279507785@qq.com

云南省商务厅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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