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军发报废汽车拆解建设项目的公告
来源:艾特大象 近期发布
辽源市军发报废汽车拆解建设项目的公告
关于辽源市军发报废汽车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源市军发汽车报废拆解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辽源市军发报废汽车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富强村二组。占地面积为17357㎡,建筑面积为5146.33㎡,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1条及其配套设施,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500台。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要远离居民设置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值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夜间(晚22:00时-早6:00时)施工。
2、地面清洗废水、初期污染雨水经厂区隔油池、沉淀池、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废油液收集过程及废制冷剂收集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3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4、生产车间进行封闭;加强设备维护,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加强厂区周围绿化,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79)中相关标准要求。
5、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6、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解产生的布料、海绵、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等一般固废实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7、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