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报废车辆及物资回收处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艾特大象        近期发布

某单位报废车辆及物资回收处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报废车辆及物资回收处理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乌鲁木齐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7日 10:1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晓娟、李积娟
项目联系电话 0991-4508367、17699941693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宗助理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牛晓娟、李积娟;0991-4508367;17699941693
附件:
附件1 2保密承诺书.doc

项目概况

某单位报废车辆及物资回收处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内招字[2021]XJJZN-122

项目名称:某单位报废车辆及物资回收处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报废车辆及物资回收处理服务项目;其中包括1、报废车辆33辆;2、报废装备1批等。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资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相关内容,具有地(市)级以上政府机构审批的汽车拆解资质和报废物资回收资质;(3)供应商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具有稳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产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配套建设有专业化拆解厂房和报废汽车预处理平台、撕车机、剪切机、叉车、氟利昂回收器等拆解设备。拆解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拆解现场需视频监控全覆盖,拆解过程全程录像,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黑名单企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5)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至 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注:现场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1)需提供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并递交复印件贰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领取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领取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3)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免责声明: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宗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层

联系方式:牛晓娟、李积娟;0991-4508367;17699941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晓娟、李积娟

电 话: 0991-4508367、1769994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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