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1年8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来源:艾特大象        近期发布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1年8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3日 2021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6210009

通讯地址:陆良县西片区行政中心环保局 邮编:655600

项目名称

年回收拆解废旧机动车15000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西桥野鸭塘

建设单位

曲靖丁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曲靖丁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废旧机动车15000辆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陆良县西桥野鸭塘,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 37'29.482";北纬24 59'19.711"。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9.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99%。本项目属于变更项目,部分设备沿用原项目设备,项目建成后年拆解大型汽车3000辆,小型汽车5000辆,摩托车7000辆。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改造后使用,项目生产区域地面均已进行混凝土硬化,故施工过程中土建施工工程量很小,仅进行拆解车间、预处理车间等的防渗处理及设备安装,不使用大型施工机械,且项目施工期很短,仅为2个月。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设备的废包装箱、防渗处理时产生的少量的固废。项目施工过程产生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施工期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或消退。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报废汽车拆解在作业过程中,运行会产生废气,产生量较少,其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废油液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拆解过程中的切割废气、制冷剂回收废气等。其中,气囊引爆过程会释放出的少量废气项目在处理过程中不定期进行引爆,且在单独的操作间专用装置内进行引爆,废气的排放量很少。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对废油液(废汽油、柴油、润滑油、液力油、制动油等)进行收集回收,会有少量的废油液挥发形成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属于无组织排放。项目粉尘产生工序主要为切割、拆解工段,对车体较难拆卸部分采用等离子切割机切割和乙炔氧气切割,切割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在切割、拆解工段产生的粉尘量较少,且均在半封闭的车间内部操作,切割废气粉尘大部分随重力作用在车间内沉降,沉降量按80%计算,粉尘沉淀至地面人工清扫收集,只有少量的粉尘通过车间通风换气装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外环境中。项目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等设施及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可用零部件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项目营运期冲厕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最终运至云南陆良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报废机动车拆解设备及安全气囊引爆,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针对噪声源主要采取基础减振、设备放置于车间内(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对外部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项目产品大部分为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少量生活垃圾。其中大部分是可以利用的,少部分固体废料由于处理成本较高,目前回收利用不经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此外,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储存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能做到 100%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通过定期在厂房内及场内运输路线上洒水降尘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的影响。2、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为2个月,工程量很小,施工人员较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很少,其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依托陆良新兴商贸有限公司原有的生活设施,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有吸粪车抽吸送至陆良县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设备清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产生量较少,不含有毒有害物质。项目施工量较小,施工废水产生量很少,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

项目夜间禁止施工,另外建设单位应尽量将施工机械的操作位置安排在厂房内,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包装箱、防渗处理时产生的少量的固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箱拆解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作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防渗处理产生的少量固废作为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处置。

三、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1)安全气囊引爆废气通过单独的操作间专用装置内密闭进行引爆。

(2)废油液通过专用的密闭抽取机进行抽取,产生的少量的废气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3)拆解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拆解车间封闭、自然沉降、通风换气装置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1)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可用零部件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后回用于绿化。

(2)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终运至云南陆良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噪声防治

(1)尽可能选用功能好、噪声低的设备。

(2)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管理,保证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磨擦,减少噪声强度。

(3)尽可能给设备安装减振垫或隔板,减少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处置

(1)项目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堆存,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焚烧。

(2)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储存于项目区废料库内,收集后外售处置。

(3)设置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的危废暂存间,并分区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进行管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危废暂存间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并建立入库、出库台账记录。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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