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山东交警罚没上路报废车辆,司机被吊销驾驶证和罚款

来源:艾特大象        2021-10-13

10月8日7时40许,烟台交警四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接到大队分控中心通知,一辆报废车正在辖区内行驶。一中队接通知后,迅速前往解甲庄桂山路堵截。于7时45左右在桂山路附近,将由南向北行驶鲁F2L***车辆查获,驾驶员为李某,经落实该车为报废车辆。
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鲁F2L*** 的小型轿车年检至2018年7月,之后再未审验,由于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周期未年检,2021年7月31日已达到报废标准,目前车辆已被强制注销报废。
驾驶员李某驾驶已强制注销报废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四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烟台网警提醒广大车主:

车辆一旦逾期未检验或强制报废等,便会被交管部门录入稽查布控黑名单予以有针对性的报警、分析、比对。一旦发现该车上路,缉查布控系统将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精准拦检。广大车主一定要牢记机动车的检验有效期,在有效期满之前要依法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请勿驾驶未检验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辆不按规定审验上路行驶,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还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对交通安全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按时年审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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