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百科】驾驶报废车上路,有什么后果?

来源:艾特大象        2021-11-22

众所周知,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坚决不能上路行驶,这是每个驾驶人都应该牢记于心的事,如果不把安全和法律当回事,“任性”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的结果,危险和后果比你想象中更加严重!近期驾驶报废车上路的新闻频繁出现,今天大象整理了驾驶报废车上路、酒驾报废车上路、未成年驾驶报废上路都受到了什么处罚!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山东省日照市男子驾驶报废车上路,被罚款2500元,强制收缴报废机动车

2021年10月21日9时49分,在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城区日照路与信中路交叉路口,赵某利无证驾驶鲁LE2**5号牌已达到报废标准小型轿车被查扣。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依法对赵某利作出罚款2500元、强制收缴报废车的处罚

 

案例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男子酒驾、遮挡号码牌、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被交警查获严厉处罚

2021年11月7日晚,广西贵港交警在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秋冬行动县际交叉执法行动工作中,查到一名存在酒驾违法嫌疑的男子,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值为22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

同时,民警发现摩托车前后号牌均用一张名片盖住前三位号码,询问得知:“车辆很久没年检了,怕被查到,就盖了起来。”民警进一步核查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安全状态进行核查,发现此车已到达报废标准。

最后,民警依法对韦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或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三条违法处以罚款1700元、吊销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三:16岁少女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车主被罚1500元,吊销驾驶证

海南省儋州市一16岁少女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被查处,儋州交警支队依法对游某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6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现场对游某婷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耐心讲解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的危险性和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游某婷现场写下100字的保证书。由于该车辆所有人明知游某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把机动车交给游某婷驾驶,将面临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大象ELV分析:通过上述三种典型案件来看,总有一些司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驾驶违法车辆上路,只要不被交警“碰见”就不会被查,但结果发现往往“事与愿违”,无证驾驶套牌车、报废车上路,分分钟被查获……而有的人会说,我的车外观很好就像新车一样,为什么不能上路呢?我们从以下三点来讲:

 

从安全隐患讲: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改装报废车进行非法运输、兜售“黑油”,这样的车一旦上路无疑非常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事故。

从交通违法讲:驾驶报废机动车辆上路为了逃避检查,司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也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从发生交通事故讲: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

 

综上所述,车主们需要意识到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大象有话说

在此大象ELV提醒各位车主,拒开报废车上路,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安全性能都已无法保障安全,一旦上路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及生命财产安全。达到报废标准的,尽快报废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

 

延伸阅读

 

相关法律知识:

驾驶人驾驶报废车上路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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