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热点】河北省秦皇岛市一辆报废车驾驶证也“报废”上高速被民警拦截

来源:艾特大象        2022-02-24

2月10日17时10分,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情指中心向昌黎大队路面执勤民警推送一条预警信息:一辆正在沿海高速行驶的小型轿车是报废车辆。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拦截。

17分许,民警在沿海高速抚宁南收费站下道口处发现该车,随后将其引导至昌黎东收费站口进行检查。

经民警核查,该车报废期限为2021年1月31日,目前已经达到报废标准。面对证据,驾驶人高某也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最终,民警对高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报废车辆则依照程序,由秦皇岛市港源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进行报废。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切勿心存侥幸开报废车辆上路

报废车辆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知道什么是报废车辆吗?

驾驶报废车辆又有哪些危害呢?

报废车辆认定标准

1、达到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驾驶报废车辆的危害

01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

报废车辆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且部分报废车辆驾驶人未经过正规驾校培训、未取得驾驶资格,交通法制观念淡薄,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02报废车辆违法行为多,解决纠纷困难。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并且由于报废车辆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 原文题目:因为一辆报废车,驾驶证也“报废”了 | 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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