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违法报废处置车辆拍卖公告

来源:艾特大象        近期发布

受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委托,我司定于2022年3月16日14:30对下列标的在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开标室进行现场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渝AUS284等1449辆违法报废处置车辆(其中:燃油四轮车1辆、燃油三轮车83辆、燃油两轮车793辆、电动四轮车1辆、电动三轮车57辆、电动两轮车514辆),整体拍卖保留价:41.212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在2022年3月16日14:00---14:30现场刷卡缴纳;竞买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竞买人应于2022年3月16日14:00---14:30凭保证金缴纳凭据和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记录的法人单位,由被授权人携带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原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停放地(万州区“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办公室金龙停车场及长生河停车场内)现场进行展示。

五、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拍卖保留价应价,否则视为违约,该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者,保证金转作拍卖成交价款。

六、竞买人竞得该标的物后,两日内必须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并于两日内另行按成交价款的5%支付佣金给拍卖人,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在标的物存放地按标的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购得拍卖标的后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肢解拆解,不得以任何理由过户买卖再作使用。买受人在接受拍卖标的7日内将拍卖标的物全部搬离现场,否则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日向买受人收取停车费。

八、标的交接时实际数量与拍卖数量在正负10辆内,委托人与拍卖人对买受人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与拍卖佣金不实行多退少补。

九、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竞买协议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58242828 向老师

 

重庆市公得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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