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交警查获一装载危险品报废车辆上路
来源:艾特大象 2023-03-31
生命有周期,车辆也有!报废车辆继续驾驶,你是在玩火!当一辆车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我们应适时让它“安享晚年”,及时报废车辆!我们今天看到的这起案例,不只是报废车辆,更是一辆“违法王”!

3月8日,济南交警天桥区大队北外环中队接指挥中心调度:洛安路无影山北路路口东侧,一辆车牌号为鲁A112RH比较破烂的白色箱货在此装卸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请到场落实情况。接到调度后,北外环中队巡逻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纵一路中段将该车拦截查获。

上图车辆在2022年9月30日就应该被强制报废,直至被交警截停,此车有62条交通违法未处理,其中有多条闯红灯违法和大量闯禁区违法,并载有13个大型液化气罐,3个小型液化气罐。其中6个大型液化气罐里面还有液化气,车主本就没有取得危化品运输资格!

针对报废车司机的多项违法,民警依法作出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并将报废车辆收缴进行强制报废,同时针对孟某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落实处罚。
来源:高唐交警公共关系中心
原标题:震惊!济南惊现“违法王”,装有16个液化气罐报废车辆,竟有62条违法未处理…太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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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E提醒: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需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
根据《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之一第四款: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最终,车主被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并将报废车辆收缴进行强制报废;同时还有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行为,等待车主的可能是一场牢狱之灾。
大象ELV提醒车主,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应主动交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切勿带着侥幸心态上路行驶,这不仅仅威胁自己的生命,还有他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