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总】辽宁省、山东省分别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 最高补贴1万元

来源:艾特大象        2024-06-24

辽宁省大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最高补贴1万元)

 

 

重点关注:

 

补贴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报废注销1辆旧车限补助其所购买的1辆乘用车新车。

 

山东省淄博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最高补贴1万元)

 

 

重点关注: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的个人消费者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注册登记必须为同一人。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新购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山东省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最高补贴1万元)

 

 

重点关注:

 

本细则所称“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报废旧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以下简称“报废更新”)和出售非营运旧乘用车购买非营运新乘用车(以下简称“置换更新”)。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处置旧车与购买新车的所有登记信息必须为同一人。旧车处置和新车购置先后顺序不作要求。政策实施期间,每辆旧乘用车、每辆新购乘用车,只能申领一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已申领一种类型补贴的车辆,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

 

(二)报废更新。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个人名下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青岛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申报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注销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新购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三)置换更新。统筹安排5000万元资金,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青岛市内注册登记的二手车企业出售非营运青岛号牌老旧乘用车,并在青岛市参与置换更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非营运燃油乘用车,可申报一次性定额补贴。新购燃油乘用车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2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4000元,3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新购新能源乘用车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6000元,3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8000元。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另行发布政策提前结束公告。

 

个人消费者出售的非营运青岛号牌老旧乘用车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不属于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内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个人名下的新能源乘用车;二是老旧乘用车在本细则印发之日(不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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