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来源:艾特大象        近期发布

湖南省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备案〔2021〕218号

 

新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备案证明

 

新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已于2021年10月11日在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备案,项目编码: 2110-431321-04-01-683977,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双峰县新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21MA4Q4REH1M),法定代表人:谭熙

2、项目名称:新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3、建设地点:双峰县梓门桥镇茶亭村

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0亩,其中包括钢架厂房6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以及废料堆放场、废旧车辆停放场,添置先进拆解、检测等设备,达到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的规模。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68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

6、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到我局环资股办理节能审查相关手续。

7、涉及相关资质资格及相应开发建设规模的,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8、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有关规定,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管理系统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我局按照规定予以提醒。经提醒后仍未作出相应处理的,我局将移除已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项目单位获取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

 

企业承诺:

1、我公司所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

2、此次申报的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或者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核准项目、不含国家禁止的建设内容。

3、该备案项目信息不涉及任何国家保密和商业秘密内容,同意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4、我公司在备案之后将认真履行有关节能利用、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林业、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要求,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我公司将按照《企业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要求,项目开工前每季度,开工后每月,竣工验收后30天内分别报送项目进度,并通过管理系统及时报送变更信息。

如有填报信息不实,违反或未履行声明与承诺事项的情形,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冀东水泥运输车辆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下一篇:三部车辆报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