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车辆报废处置

来源:艾特大象        近期发布

三部车辆报废处置
 

一、网上竞价邀请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 8:30:00

2.供应商竞价时间:2021年11月4日11:30:00--2021年11月4日16:00:00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00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2021年11月4日11:00:00

5.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9日8:00:00--2021年11月4日11:29:00

6.联系人:李传荣

7.联系电话:18960318806

8.控制价。

本项目最低起拍价为:1700元/吨(合计:22967元)。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1.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 0595-86361337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车 型

车辆注册时间

整备质量(Kg)

数量(辆)

合计(Kg)

1

宇通ZK6609D1

2015.09.15

4380

2

8760

2

海格KLQ6609C5

2013.12.12

4750

1

4750


竞价要求:

1、本项目选取一家中标单位,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作为中标单位;如本项目未满足三家符合资质要求的竞价单位,本项目视情况作延期报名处理。

2、平台交易服务费用以实际交易金额为依据,由中标方在交易结束后缴交至平台。

3、竞标前可到我司现场看车,部分零件丢失。

4、提货时间: 中标后签订合同,3个工作日内提完。

5、提货地点:南安市客运中心站内(南安市溪美街道休闲大道8号)。

6、提货要求: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拖车,途中发生的驾驶员工资、拖车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回收公司承担。我司派员现场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7、货款支付:中标公司应在接收车辆前,向我司提供营业执照、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环境保护验收函复印件、报价单等有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支付所有的回收车款和中标保证金(每台车2000元),同时我司接收报废汽车回收款及保证金时只提供收款收据。

账户: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

账号:1408 0140 0900 1003 040

8、交车后,回收公司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退回保证金。车辆回收解体、办理报废注销必须按行业和部门规定执行,若因违法违规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问题均与原车方无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和企业回收认定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元整。(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5001010400441340000000002

 

3.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或其他相关说明文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安装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安装、人工等费用。

 

7.本项目中标单位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支付交易服务费。(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服务费交至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8111 3010 1260 0525 104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收购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高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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