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百科】定了!关于非法从事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来源:艾特大象        2021-11-16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机动车数量逐渐递增,机动车报废、回收、循环利用成为了很多车主关注的焦点。国家对此现象出台了具体法律法规,如《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细则》等,但即使如此,仍有不少车主对机动车报废流程不了解,故让非法拆解窝点有了可乘之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并且有不少废品回收站负责人抱有侥幸心理从事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大象ELV为车主们,整理了两起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案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根据他们的不合法行为,都受到了哪些处罚~

 

【案例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顺达废品回收站非法拆解

2021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商务局,对哈尔滨市道里区顺达废品回收站负责人赫福玲因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做出如下处罚:

1.对当事人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19辆、发动机39台、电瓶89块予以没收;

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人民币;

3.并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案件的大体经过为哈尔滨市道里区顺达废品回收站负责人赫福玲在未取得经营资质认定书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违反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中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赫福玲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案例二】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查获一起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在今年4月份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查获一起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案件,4月份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石门县宝峰街道一家废品收购店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情况下,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其经营场所存放有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及拆解工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石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所查获证据,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市场监管局法制和案审委员会研究批准,决定对涉事企业法人董某违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行为立案查处,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责令董某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处予40000元的罚款。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 5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相关部门也对上述两起案件的负责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大象有话说】

看到这里网友可能会想如果要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对于以上问题,大象ELV进行了以下整理。

首先想要成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需要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我国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所以如果想要合法经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必须先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如下图)

那么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申请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再申请资质认定。凡是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人员要求;

(四)符合环境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有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固定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在完成项目建设且具备申请条件后,书面向省商务厅或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企业章程复印件;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请企业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复印件;

8.申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

9.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大象来分析】

文中两起案件负责人被处罚,是因为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会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与危害。

首先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这些非法售卖的零配件甚至拼装车,一旦上路即成为流动的“马路杀手”,构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原车主还会受到处罚。

其次,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原始粗放的氧焊切割等方式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安全气囊拆卸不当则会直接爆炸,威力巨大,不仅直接对从业者造成伤害,而且周边群众也受牵连。

第三是环境污染严重。空调氟利昂、电瓶硫酸、废机油、刹车制动液等极易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等等

在此大象ELV提醒车主们,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报废拆解机动车时请找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车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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