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百科】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可以随意拆车吗?

来源:艾特大象        2021-11-09

我们都知道个人私自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拥有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拆车就没事了吗? 不一定哦~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回收拆解企业必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才能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县拍下报废机动车以后,为了节约成本,就地对机动车进行直接拆解。再拥有拆解资质的前提下,贵州省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却受到了立案调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案件】

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行政执法队队员对长沙县湘龙街道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场地内有人正在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执法队员立即展开调查。

调查得知原来是贵州省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的员工对报废车进行拆解,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的员工,都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现场负责人为梁某。梁某向执法队员出具了公司的《营业执照》、《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废旧物资拍卖成交合同》以及《电子成交确认书》。

按理说现场负责人梁某已经出具各个资质,可以进行拆解,但是为什么会对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做出立案调查呢?

原来是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在半个月前以拍卖的形式,向湖南省长沙县湘龙某材料有限公司拍下一批报废的机动车,其中包含油罐车、搅拌车,共108台,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具有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资质,但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为其公司住所,即贵州省铜仁市。

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为了运输方便,节约点成本,在拍下这批报废机动车后,再湖南省长沙县就地对报废的机动车进行了拆解。执法队员现场检查时,其公司已对18辆报废的搅拌车进行了拆解(只拆解了罐体及驾驶室),随后执法队员对现场负责人梁某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

 

【大象ELV分析】

从法规来讲: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违反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第二十三条规定:“回收拆解企业必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禁止以任何方式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现场或者视频监督下解体。回收拆解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报废机动车监督解体工作”。

也就是说贵州省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在湖南长沙拍下的报废车,必须回该公司场地内进行拆解,而不能在长沙就地拆解。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违反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第二十三条规定,需要得到相应监管与整改。

从环境污染讲: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十四条∶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拆解场地建设必须符合工业用地的标准,且进行地面硬化以及防渗漏处理,由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因拆解使用的场地没有进行硬化防渗漏处理,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具备拆解的条件,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渍油污会直接进入到土层里,对地下水,土地等产生十分严重的损害,而且这种损害难以恢复。

从安全隐患讲:场地周围,分类堆放着各种汽车零部件,拆解工人在露天直接使用气焊枪、切割机器,火花四射,废油液直接排放到地上,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在拆解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若操作不规范,还会危及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铜仁市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在拆解报废机动车时没有任何管理和环保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相关部门对此公司做出立案调查。

小编有话说:

在此,大象ELV向广大群众呼吁,个人对汽车进行报废,须选择合法渠道进行报废,任何无资质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必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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